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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分析:如何不要讓員工『做白工』,餐飲業的各位要小心為上,別以為打卡就是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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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早上好啊,昨天很多人問我『回來了嗎?』是的,我回來了,現在維持每天一篇文章的習慣,繼續與各位互動啊,世大運總算是到一個階段了,最重要的是我不用再跟老婆在客廳大吼大叫(都是我在叫啦!)為中華隊加油,嚇死鄰居不說,喉嚨也沒有聲音了,不過說真的,我們一個那麼小的國家,可以拿下那麼多的金牌,感動加感慨啊,運動員需要我們國人的支持與愛護,希望大家不要只是一時的熱情,而是要長期的關注及支持他們才行,話不多說我們開始今天的案例說明!

案件內容:



一、餐飲業最常碰到的延長工時有兩種:

延長工時其實可以用打卡時間來做區分,但大多數的人甚至是勞檢員都是看打卡時間之後的時間計算,而沒有去看打卡時間之前的時間,怎麼說呢?小弟以前在飯店工作的時候,由於是上早班,而且是開門班…如果早上有供餐的話,那麼就是凌晨三點半要到,因為會有『準備時間』,那個時候飯店很人性化,那就是打卡鐘就是放在員工通行處,你一進來就是上班的時間,因此不論你多早來,工作時間就是正常的計算。不過現在很多餐飲業打卡時間往往都是備料時間忘了做計算,的確檢查不出來,但我提醒各位,員工久了也會累、累了也會怨…這就會種下勞資爭議的種子,請各位小心!


二、打卡時間其實就是離開公司的時間:

至於做白工這種事情,這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那就是預先打卡,然後再做事情…這在以前某間知名速食集團常見,但我想此件新聞的業主,這兩年來其實對於勞動環境真的有進行改善,所以我想這是一個錯誤點,我提醒各位,打卡時間說穿了就是打完卡你必須離開公司,這是最穩當、最合法、最合理的做法,因此各位不要心存僥倖,別以為打卡時間是萬靈藥,亂用的下場就是適得其反。

三、餐飲業最容易踩到地雷的地方就是在服務現場:

就我過去的經驗,餐飲集團如果規模很大,其實最常發生的問題就是在於服務的現場,因為店長或其相關的主管,其實對於勞動法令是一知半解,因為他們在意的是業績及店務,所以往往會有一種狀況…『將在外軍命有所不受』,想想以前我們在跨年的時候,我通常都是上晚上五點的班,下班的時間大約都是凌晨五點,五點後再上早餐班…對照現在的勞基法,當然是違法,不過看著部門的業績數字,其實就沒有那麼多的考慮,因此餐飲集團的最大風險就是幹部、現場的主管是否對於勞動法令的風險有所了解,這幾年我處理過的都是現場主管與管理部門有很大落差,結果就是被裁罰了一屁股,這就是餐飲業最大的漏洞所在。

四、餐飲集團要做的事情有幾件:

. 定期性的召開勞資會議,最好是一個月一次
. 將違法案件做案例宣導,讓現場主管理解嚴重性
. 廣設員工溝通管道,要問為什麼員工要找媒體而不是找公司反應?

懲處員工其實不是一個治本的方法,而且別忘了主管也是公司的員工,因此要想一下,為什麼員工情願找媒體也不願找公司反應呢?加強溝通管道、加強溝通機制才是這間餐飲集團要做的事情,我肯定他們的改善意願及方法,但加強溝通上面看來還是有待調整。

結語:

做白工其實不是一個新聞了,但我們現在面對的環境可以說是非常的敏感,每一個人都在用放大鏡在看勞動條件,所以內部的溝通可以說是一門重要的基本功,這也是目前勞資爭議的最大成因,這一個案例其實沒有那麼的嚴重,不過仍是值得討論,與各位分享!




職場大小事:所謂的solution,其實跟suggestion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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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屬性真的是比較特殊,由於很多狀況都是臨時的發生,因此常常都要做危機處理的工作,前幾天接到一個老客戶的電話,公司最近新請了一個特助,客戶不知為何就是看他不順眼,但我一看他的履歷內容,不論是學歷、經歷都非常的完整,再看他的語文條件、外在條件都是屬於一時之選,本來以為是客戶本身的問題,但沒想到隔了一陣子,公司的總經理、副總、各事業群的主管都打電話給我,跟我抱怨這位特助的狀況,我原本以為是老員工在排擠這位新員工,但後來我收到這位特助來的一封信之後,讓我打消了原本的念頭,在一個週末的下午,我去了客戶的公司(客戶為旅遊業不適用勞基法,哈!)

信的內容是大略如下:
周顧問您好,本週六為公司成立30週年的酒會,敬邀您來參加,如果你不克參加,也煩請告知

不知大家怎麼看這封信的,不克參與也煩請告知?雖然我是公司的顧問,但以活動來說,我算是客人,對於客人用這種陳述的方式,不禁讓我連結到董事長及其他同仁的concern,於是我就帶著疑問,去了客戶的公司。

進去之後,只見客戶正在幹譙下屬,其實應該是說旅遊業現在競爭非常的激烈,一個不小心就會掉了訂單,疑似是基層下屬出了包,讓公司沒有接到團,但對我來說,出包本就是一個正常的現象(頻繁或重複的出錯就是不正常!),因此我也沒有多說什麼,便坐在會客區等著,後來客戶來叫我,我便進去了辦公室,由於是好多年的老客戶,大家也不生份,客戶便將剛才的案子說了一下,問問我有什麼看法?只見那位特助突然分析起這個案件,並給了幾個建議,我姑且先不說這建議是什麼,但他這個突發行為讓我著實為他捏了不少冷汗,只見他滔滔不絕的說了5分鐘,客戶回頭笑笑的看著我,問我怎麼看,今天的這個主題就是開會的內容。

一、 老闆需要的永遠都是解決方案,而非建議方案:

我首先問了這位特助,請問他的建議是從哪來的?有無可以佐證的資料?有沒有相關的數據?只見他沒有說話,我就接著說了,老闆最想要的就是答案,如果沒有答案,退而求其次的就是解決方案建議方案永遠不適用在老闆身上,因為你的建議一沒有實證可以佐證、二是沒有方向,老闆花了5分鐘聽你講,結果到最後老闆還要『自己去想、自已去揣磨』你覺得這5分鐘對老闆來說會是一個好的投資嗎?

二、建議適用在平行或上對下的關係,絕不可使用在下對上的關係上:

我接下來便說所謂的建議的適用範圍,在我的經驗中,建議通常是用在上對下的關係或平行的關係中,舉我的顧問工作好了,我與客戶的關係一定是平行的,因為解決問題只是我工作的其中一項,打槍客戶也是我的工作之一,特別是當客戶腦衝血、充滿情緒的時候,我都要扮一個澆冷水甚至是打臉的角色,因此建議通常是讓客戶慢下來,並思考下一步的重要技巧。再者就是上對下好了,舉例老師教學生,像我的教授,即使我現在已經40歲了,在我老師的眼中,我還是一個長不大的孩子,每當我鬼打牆的時候,我的老師總是會運用他的『經驗』來告訴我他的想法,並給予建議沒錯,你看到了經驗這兩個字,通常建議都是來自於經驗的基礎,所以如果沒有相類似的經驗,貿然用建議,而且是用在下對上的關係中,請問這不是找死是什麼?

三、建議方案是一個把老闆逼入牆角、把你自已搞死的快捷鍵:

只見這位特助開始呼吸急促,臉色有些發紅,通常臉色發紅都是情緒的展現,我只是笑笑的提醒了他,如果現在我的話他都已經受不了了,那麼就要請他想想剛剛他所發表的5分鐘,對於老闆以及現場的主管會是個什麼味道?在職場上切忌『牆角』這種事,別自已掉入牆角,但也請不要把別人逼入牆角,因為沒有人喜歡被逼,正所謂的狗急跳牆,最怕對方來個玉石俱焚,我見過很多喜歡把別人逼死的案例,到最後連自己都搭進去了,所以我請這位特助思考一下,如果你逼的人還是老闆,請問你的下場會是什麼呢?建議方案切忌提給老闆,不要沒事找事!

四、解決方案要複數,重點是給老闆『選擇』的權利:

最後就是解決方案啊,重點在於要有複數,因為每一個老闆的每一個決定都會跟『風險』脫離不了關係,因此切記一定要兩個以上的備案,因為就像我前面所說,建議方案是給老闆『自己想』,但解決方案則是給老闆『有得選』,這一來一往可是天差地,我後來還是給了這位特助台階下,希望他可以學個經驗,收收及磨磨自已心中的優越感,這才會有辦法走的遠,我還提醒他,我很欣賞他的主動積極,但是否可以先私下找其他主管請教或討論呢?特助的工作不是跟著董事長屁股就可以了,某個程度應該是可以當董事長的耳目及手足啊,如果連基本的員工關係都搞不好,就算你有通天的本領,那只怕也是沒有機會啊!!

結語:


後來那位特助還是離職了,人的個性本來就沒有那麼的好改,但這也讓我驚覺我們的教育似乎只教我們填答案,但卻沒有教我們如何解決問題,這個案例給了我們最好的說明,也希望可以給各位一些些想法,很多人都覺得用嘴做事很簡單,但對我來說,用嘴做事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你必須有清楚的邏輯及明確的概念,否則紙上談兵只會讓你死更快而已,與各位分享!

即時新聞分析:崴爺被勞檢,這裡面到底反應了什麼樣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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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啊,回來第三天,謝謝大家給我的反饋與支持啊,小弟其實還有很多的地方要學習,所以會持續的努力寫文,期許自己可以給大家更多思考的方式,勞動政策其實不是靠立法委員、學校老師、政府機關…而是往往在我們的一念之間,一昧的追求最低勞動條件的標準只會讓我們更加的沉淪罷了,所以我們要試著是在公司的內部建立一套雙方可以接受的規則,切記是雙方可以接受的規則,因為唯有如此,才可以降低政府機關介入的機率,這幾天有一位前輩崴爺的新聞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不認識這位前輩,但在新聞報導中,我看到了幾個點來跟各位分享一下,這也是目前勞動主管機關與企業所會遇見的問題。

案件內容:


案件內容


一、勞檢員例行性的檢查機率其實很低:

說實在話,勞檢員上門來檢查的機率其實很低,除非是勞工安全方面的例行性檢查,否則勞檢員很少會上門檢查,我提醒企業主,不要太樂觀的認為公司都沒有狀況,應該是說不排除是員工去申訴,我絕對沒有要挑撥離間的意思,只是太多的企業主都很天真的以為自己是一間好公司,這往往會在被檢查的時候突顯出來,這真的要小心!

二、打卡時間是一個檢查的基準點,勞檢員沒得選擇:

工作時間其實就是勞檢的基準點,我不是要幫勞檢員說話,只是他們如果沒有打卡記錄的話,基本上檢查可以不用做了,所以企業還是要做基本的出缺勤記錄,再者…沒有打卡記錄的話,薪資的計算基準也有可能會有問題,我認同崴爺的管理理念,但就實務上來說,別說是台北市,我想這在台灣各地都是行不通的。

三、『福利』與『勞動條件』永遠都是兩碼事:

這又是另一個議題,福利與勞動條件永遠都不是同一件事,但偏偏雇主都會認真這是一體的…福利是獨立於勞基法規範之外,我可以說所謂的優於勞基法就是一種福利,在崴爺的文章中,我處處都看見優於勞基法,但這跟勞動條件其實是不同的,勞動條件是一個最低的勞動標準,所以一間完善的公司理當然是要有基礎的勞動條件做支撐,然後再用福利把整個制度建立起來,這兩者還是有不同的差異,請切記!

四、政策與現實的落差才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前兩天我聽到同事在聊天,他是從本土某間手機大廠過來的,他說前公司的package都會綁服務年限,也就是說服務期限不到,基本上你還是領基本的薪資,就是因為有這種業者,才會讓我們的勞動政策如此的嚴苛…因此如何克服理想面與現實面的差距,才是一個真正的挑戰,這是一個共同的議題與功課,這也是資方與勞方必須共同面對的問題,否則啊勞檢永遠檢查不完,而基本工資也永遠到不了26000(也許會到,不過一年加140元的速度,不知道何年何月喔?)!

五、不懂法令與違法其實是不同的:

我認同崴爺文中所說的,勞基法其實沒有那麼的好懂,我的意思是指全盤的了解,常聽人家說『慣老闆』這三個字,這實在是武斷了點,不懂法令與違法其實是不同的,政府要如何讓法令落實,這遠比修法來的重要,這話說的沉重啊,不過卻是不爭的事實喔!

結語:

希望有更多的企業可以向崴爺的企業學習,我指的是福利與管理概念,但基本的勞基法結構不可以忘卻,再說一次,福利與勞動條件有本質上的差異,切莫把理想與現實搞混,這則新聞真的道出了勞動政策上的困難與漏洞,以此為主題,與各位分享!!

職場大小事:主管的回應到底是『回饋』或『打槍』你最好看清楚,因為那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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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人已經回到台灣了,從沒有想過看到中正機場會有那麼激動的感覺,這一段時間跟拍電影一樣,各種想像不到的情一直的在發生,只能說這個經歷非常的有意思,也給了我不同的想法,但這種經驗還是少有為妙,話不多說我們開始今天的文章分享,很多初入職場的鮮人都會有這種問題,常常會解讀錯誤主管的回應,這種事情累積久了,其實對個人及企業是不利的,今天我來舉一個客戶公司發生的例子,讓各位了解一下這個中是有什麼差異!!

案件內容:
小佳是一位新鮮人,由於她的工作是主管的助理,所以跟人接觸是免不了的差事,最近她的工作狀況了一些狀況,總經理得知後,又不好直接涉入這個個案,於是請我跟部門主管與小佳個別的面談,想找出問題在什麼地方,我的習慣一開始都會先找當事人問問,也以免主管對她會有不好的印象,重點是當我問她第一個問題時,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我永遠記得那個問題:『小佳,在公司還習慣嗎?工作狀如何?』她的回答是:『我非常喜歡這份工作,主管也很肯定我,我很開心』,帶著一顆充滿疑問的心,我轉而去找主管,結果主管的回覆果然不出我的預料,那就是小佳永遠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她自己會以一個樂觀的角度來解讀主管的回應,她連打槍或回饋都分不太清楚,於是我便找了小佳,展開了談話,也就是今天文章的主題。

一、 永遠要學會『輕話重聽』與『重話輕聽』的差別:

       我之前曾經寫過類似的主題,或在講座中也有提及,其實被罵沒有什麼關係,至少你的主管是個直性子,至少他肯冒『得罪你』的風險,直言不諱的說出你該改盡的點,但最可怕的另一種,那就是他認為你『應該要懂』或『有慧根』,凡事都用點的,如果他是有心要培養你,那還好,但如果他只是希望你自己可以觸類旁通的話,那基本上你就會陷入黑洞之中,很快的你就會發現,工作環境充滿了不確定、充滿了不正確等很複雜的因素,這到最後,通常都是自己辭職不幹,這種事我以前也發生過,那是一個很可怕的經歷,因此我建議小佳,要留心與主管的互動,並且勤做筆記,果不其然,小佳的反應就是主管都是輕輕帶過,她還以為自己的工作表現很好所以各位,這是一個基本功,千萬不要忘掉,否則掉入黑洞的就會是你喔!

二、新產品上市之前,永遠都會有一關,那關叫『驗證』:

為什麼要用這個來做例子,因為主管口中說出來的話,你是選擇照單全收還是確定內容?這一點也是一個新鮮人最常犯的錯誤,記得我之前說過的『老闆可以接收你差,但不能接受你裝』的規則嗎?所以將主管的話記下來之後,如果有疑問,請當場要發問確認,我不是要各位去質疑主管的決定,我指的是確認主管說的內容是什麼意思,如果你有做到這一點,主管也會覺得你非常的用心,這才是一個良性溝通的開始,太多的人一是不帶筆記、二是根本沒有在聽結果到了最後就是出狀況,主管認為下屬沒有聽清楚、而下屬認為主管沒有說實話,這種事情在職場上屢見不鮮,但請檢討自己,而不是對方,這種問題如果不設法處理,很快的公司就會開始有狀況,所以各位不論你是主管還是新鮮人,這一點要特別的注意及小心。

三、聽不懂就要問,不要自以為懂,甚至是自己解讀主管的意圖:

延續上一個標題,為什麼要驗證?因為只有驗證才能對公司產品的品質做最後的把關,產品行不行,不是由研發或生產單位說了算,這是一個很基本的道理,因此對於主管所說的話,也是要問清楚,最可怕的還不是你聽不懂,最可怕的是你『自以為懂』,結果不先問清楚,然後就用自己的邏輯來處理,這所產生的破壞及影響,嚴重的話是會把公司給搞垮的,所以我提醒小佳,一定要對主管說的話要做筆記,且針對有疑問的地方要問清楚,這樣子她才會了解主管的標準以及她需要改盡的地方在裡。

四、面對這類型的下屬,主管要做的工作是什麼?

當然這不是只有小佳的問題,很多主管都很廂願,什麼叫廂願?基本就叫一廂情願,這種主管通常喜歡做好人,不喜歡做壞人,正因為如此,所以說話經常是模擬兩可,讓人搞不清楚方向,所以我也向總經理提醒,他是否在跟高階主管開會的時候也會有類似小佳的這種狀況,結果我的診斷完全命中,他從基層開始工作的時候,也是歷經了跟小佳一樣的狀況,他心中有很大的恐懼感,因此他選擇不要正面回應任何的問題(只是因為他的主管突然離職,所以他得到了這個升遷的機會),因此我當下請這位主管開始改變他的溝通方式,這不外乎幾點:
. 增加與下屬開會的機會及時間
. 每次都要將會議記錄備存及追蹤
. 每隔三日就要確認所有專案的進度
. 針對表現不佳的下屬要直接提醒且給予改善的期限
他一開始非常的不習慣,不過過了兩個月後,至少他與下屬間的溝通有明顯的順暢許多,他也不再害怕打槍下屬,因為說穿了打槍與回饋是同一件事,只是看他用什麼心態來看待這一件事情,而小佳也繼續的在這個單位服務,現在的工作表現慢慢的有起色。

結語:
面對不擅表達的主管,請要分清楚回饋與打槍的差別,請不要害怕提出自己的疑慮,做主管的通常都會想要下屬進步與成長,因此溝通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工具,做主管的也應就下屬的不同性,而給予明確的回應,一個不擅長與下屬溝通的主管,一定也是跟自己的上司很難溝通,因此記得開會帶筆記、開會後做確認這樣做就會讓各位免除像此案例小佳與主管的狀況,與各位分享!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員工育嬰留停期間是否可以逕行解僱,解僱的同時是否可以強迫她放棄相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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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啊,很多人昨天看到我的健身房奇遇記,都來私訊我是哪一間?我要先說健身房其實沒有什麼大問題,因為會員的素質本來就不會是在健身房的可控範圍內,不過我必須大推我現在的這一間,因為不論是器材、專業度、乾淨度都算是首選,而且現在是全臺唯一一間,有意願的請私訊我,我一定會告訴您這是哪一間,話說昨天咱們的行政院長換人了,聽說要修一例一休的相關措施,我個人持保留態度,所謂新官上任三把火,還希望可以把協商的機制給弄好,否則大家又要再痛一次了,話不多說我們開始今天的主題分享!

如果你一看題目就說不行,那你也太單純了,先不要那麼快就下結論,這是一位網友問我的題目,我覺得很有意思,拿出來與各位討論。

案件內容:

網友是公司的財務主管,查帳的時候發現公司某位目前在育嬰留停的店長有盜用公款的情事發生,且經查證過後,對方也坦承不諱,老闆非常的失望及生氣,希望可以即刻將這位員工以後解僱,除了追回之前被侵占的公款之外,也希望把她所有相關勞動法令的權益給一次拿掉,網友問我這種做法是否可行,我個人便把我的處理方式運用這一次的主題來與各位分享我的看法。

一、『在職』期間的違法行為跟留停沒有關係:

我的意思很簡單,在職期間的違法行為基本上跟留停有任何的關係嗎?各位應該清楚育嬰留停期間的津貼基本上是由國家所發給,公司沒有支付任何的費用,因此我可以理解老闆的挫折與不滿,但處理法律問題前,一定要先界定好範圍,否則就會產生這種張飛打岳飛的戲碼了。

二、唯一的處理時間點是在於『是否要回任』?

對我來說,在職的違法行為可以繼續處理,而育嬰留停一定會有回任的時間點,因此也只有員工回任的時候,當她的身份又成為『在職員工』時,才會是引用勞基法相關法條處理她侵占公款的時機,因此我也提醒這位網友,一切要處理的時間點都是以員工回任的那個時間點!

三、解僱不代表要讓員工放棄所有的權利:

接下來就是最多人問我的問題,我除了解僱她之外,是不是可以讓她無條件放棄特休的權利?我想提醒各位一個概念,法律所賦予的權利不可以單方面的放棄,舉這個為例好了,她的特休是因為她的服務年資而產生,這不是跟她是否合法有關,因此我們的確可以因為員工的侵占公款而解僱她,但我們不能因此來要求她來放棄特休的權利,這兩者是有不同的區別,這一點要特別的注意,我以前曾處理過類似的案件,結果業主還被勞檢裁罰,要特別的注意。

四、合理的做法為何?

就違法的部份蒐集完整的證據

員工口頭承認就是一個鐵證?如果看倌是這麼認為的話,那各位也未免太天真了,解僱一定要有明確的實證,所以不要因為情緒而忘了這個基本的動作,該要員工簽的文件一定要簽,口頭的自白是最不可靠的,切記切記!

請員工返還款項外,並做自請離職的協議

我提醒這位網友她最想要的是什麼?是要正義還是要討回款項?我建議是錢,因為錢是最實際的,其次才是不要讓這種員工留在企業,這才是一個基本的防護機制,各位應該沒有看到『要告員工』這四個字吧?太多的企業都是陷入這個黑洞之中而不自知,說真的你真的告了…然後呢?

員工自請離職,公司放棄相關法律的訴求

我會建議公司放棄提起訴訟的選項,原因是因為…我常講的那一句話『公司就這麼的乾淨嗎?』的確員工是有犯錯,不過如果把員工逼到牆角,公司如何預期員工會有什麼樣的反擊動作?如果公司有別的地方是不合法的呢?這一點我都會請公司要多加的考量,不要以為趕盡殺絕是一件很霸氣的事情,留一條路給別人走才是一個上上之策。

結語:

解決事情跟解決人是不同的,我可以理解老闆的心情,但請記得法律所賦予的權利不會因為員工失去員工的身份而同步失去,特休這種東西是萬萬不可能的,我最怕的就是老闆一時的失控,結果失去了更多,這是一個特別的案子,與各位分享!

職場大小事:你今天被嗆聲了嗎,職場上面對三種人的嗆聲你該有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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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啊,不要問我為什麼用這張圖,就…想用就用了說,哈哈,今天的這個題目其實很有意思,因為這也是網友問我的問題,我將三個主題做了整理,做成了今天的主題,嗆聲如果你單純認為就是吵架,那你真的想太少了,我們今天來看看如果你被三種角色的人嗆聲,你到底該要如何處理??嗆聲對我來說就是一種溝通及表達的方式,如果我們只是單用語調來介定內容及意義,那未免太可惜,角色的設定其實是重要的,因此我們來設想一下,這三個角色分別是:老闆、同仁、下屬…看看我們該有的做法是什麼!

一、老闆的嗆聲大都是『提醒』:

通常我會說這是一種Challenge,老闆的高度跟我們不是同一個等級,我常提醒看倌們在想事情的同時,也要以公司的角度及高度來看待,我之前也有說過,老闆的話都要注意其中的意涵是什麼,因此我的經驗就是老闆通常在好好講沒有用的時候,都會用一些『時刻』或『情緒張力』來提醒下屬該做調整了,很多人接到這種訊息的時候,腦中都是一片空白,而且開始會有深深的負面感,這都是不必要的想法,因此對於老闆的嗆聲我有三點建議:

. 直接面對,且打破沙鍋問到底
. 立馬調整,且勇於回報及求證
. 不怕挫折,老闆越講要越開心

請不要害怕,雖然我知道你們會怕,但最多就是沒有工作而己嘛,但如果各位可以通過這一個關卡,這是絕對有利的,因為大多數的人跟你現在的想法是相同的,如果連這個都通過不了,又怎麼可能再往上走呢?

二、同仁的嗆聲大都是『求助』:

至於同仁的嗆聲那就是不同的範圍了,我個人會定義成Call for help,基本上大家都是同一個職級或同一個部門,以東方人的教育及個性,大家都還是恭良溫檢讓,能不扯破臉那就盡量保持住表面的和諧,因此如果你的同仁敢打破這一個認知,而大聲的嗆聲,大部的意思就是在求助,因為他真的也許沒有辦法了,所以面對同仁的嗆聲,我有三點建議:

. 不用回應,但請旁人去了解相關狀況
. 主動關心,並且提供各式各樣的協助
. 解決問題,主動過濾掉情緒性的用語

請不用生氣,我曾說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關於『犯錯』這兩個字,我們是絕對避不掉的,也許不是你的本意,但有時就是如此,因此主動的了解狀況,並且提供解決的方案,這才有辦法協助解決掉問題,很多人一開始是生氣的否認,後來又是自責的承認…說實在話,一點意義都沒有,有一點你應該覺得開心,那就是至少他選擇了這個方式,而不是擺爛或玩陰招來對付你。

三、下屬的嗆聲大都是『發洩』:

下屬通常他們的職場經歷是不會跟你相同的,我這裡說的不是工作年資,有很多公司都有『資深員工』,很多新手主管在推政策的時候,都會被資深員工嗆聲的經驗,但其實那都只是一種Emotion而已,也就是一種情緒,而且背後都是滿滿的『恐懼』,某個程度他們是怕被取代、被忽視罷了,東方對於溝通其實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再加上我們對於權威的陰影,讓很多人不懂得與上司溝通,因此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內心就會被恐懼、情緒所牽動,因此產生出來的…就是嗆聲了,身為主管的你該如何面對呢?

. 笑笑面對,至少他表達出來了不是嗎?
. 說明清楚,讓下屬可以了解事件內容
. 鼓勵嗆聲,並與下屬分享溝通的方法

請不用失志,因為只要有情緒,其實都會有切入的點,學習解讀下屬的語言與行為,並適時的引導他們,久了下屬自然就會進步,而跟你也會慢慢的拉近距離,所以還覺得嗆聲不是一件好事嗎?這根本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啊!

四、面對嗆聲的基本態度:


在面對不同意見『表達』的時候,請讓自己冷靜一點,不同的意見本來就是正常的,重點不在於說服對方或反嗆對方,重點永遠都在於傾聽及思考,說句老實話,你的感受不值錢、你的情緒不重要…把對方放在你的前面,這才是處理的正確態度。

結語:

還在生氣嗎?
還在害怕嗎?
還在糾結嗎?
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背後都是一個訊息,學會解讀訊息,那才是真正的重點,希望今天這一篇文章可以給各位一些幫助,感謝!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黑貓驚爆周日排班爭議,一例一休的倉促上路,惡果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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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啊,這一篇文章是在機場裡候機室寫的,總算是等到一次性的台胞證辦下來了,這幾天算是有了個新的體驗與想法,在機場的時候,突然看到群組有一則新聞傳了上來,黑貓再度出現勞資爭議了,我必須說一個勞動政策如果那麼的好,怎麼不見勞工的處境變好呢?資方還是在用一樣的方式,只要企業一旦使用資源配置的角度來看勞動政策,即使有工會也不見得能改善這個狀況,我今天就用這篇新聞來分享一下我個人的看法,希望文章寫完後,飛機可以準時起飛,哈哈!

案件內容:

一、 12小時=8小時+2小時休息時間+2小時加班費:

正常工時的應有計算方式本是如此,我想這種規劃通常發生在
物流業裡面只會有兩個爭議點,而且這個爭議點其實才是工會
要去跟資方爭取的地方,但新聞裡面我卻沒有看到這兩個項
目,一個是休息時間是否有執行工作?另一個就是提早到公司
備貨的時間是否有明確的規範?可以這麼說,物流業其實是很
快速的一個行業,可以說是分秒必爭,所以休息時間依照勞動
部的解釋函令,是員工得完全配置的時間,因此這一點是
否有改善,我想這是工會要去了解且協商的地方。另一個就是
貨物最好是早上打卡上班後才來準備,一般都是提早上班來備
貨,那這問題來了,勞基法只有規定延長工時的加班費是在正
常工時之後才會有,那有無提前工時的相關規範?其實並沒有
很清楚,所以我建議工會應該也要就這項來跟公司協商,這兩
項是物流業一直以來存在的問題。

二、12小時=8小時+1小時休息時間+3小時加班費:

新聞上說工會認同資方的做法,如果以同時縮減員工工時時
數、資方也可以避開休息日(例假日不得上班,星期日也可以
成為休息日)的高額加班費之下,可以說是各取所需的一個協
議方式,但我覺得有點怪的原因在於如果工會已跟公司達成協
議的話,那怎麼還會出現違法的問題?我這麼說好了,勞基法
合不合法其實不是一個重點,重點在於各別企業內,勞工是否
可以透過勞資協商或工會的協助,跟公司建立起一個共識,我
還是老話一句,政府、學者希望透過勞基法建立一個『最低標
準』的方式,結果就是讓低薪普遍存在於我們的社會上,因此
如果可以透過協商讓雙方『各取所需』,這才有可能是一個合
理的方式,此則新聞的爭議點在於工會與企業協商之後,是否
有明文記載且公告於公司?提醒一點,企業有義務甚至是責任
將勞資協商的的內容加以宣導不是就只會說我們有協商那麼
簡單而已,這也是目前勞資協商效率不彰的主因之一,因為很
多企業都是採取消極的配合,效果會好才有鬼!

三、       不合理的協商就是未經許可擅自變更勞動條件:

再來一個就是企業通常會有的一個態度,我須說這是一個危險
的心態,那就是只要我跟員工說了那就算數!這是一個非常離
譜的觀念,任何的變更都要經過協商且獲得員工的同意,片面
逼迫員工請事假、特休這種做法連三歲小孩都知道違法,這可
以看出黑貓並沒有把這種概念宣達給各營業站的主管,再者這
則新聞是由工會所爆料那就代表所謂的協商其實有可能就是
『各說各話』,如果企業與工會陷入角力、放話的話,那麼勞
工的處境可以說是更加的有風險,因為他們到底要聽誰的呢?

四、黑貓應有的做法是什麼?

. 重啟協商的機制
. 嚴懲違法要求員工休事假、特休的主管
. 與工會協商後要明文記載並宣達給各營業站

這是一個最快速且有效的方式,如果花時間與工會打口水戰,其實會讓員工人心動蕩,這久了其實是不利於企業的經營,因此請快一點啟動協商機制,當然我也要提醒工會,如果工會只能用爆料的方式來陳述甚至是吸引媒體報導以達到其協商目的話,這種工會不如解散好了,好的不學,盡學一些不入流的方式,你們最好考慮清楚工會存在的目的是什麼說穿了就是要服務員工,不是為了爭話事權,這也是國內工會所存在的一個通病,這個不改影響力根本就是有限。

結語:


企業與工會都是由員工所組成,我不懂為什麼不能好好的協商,員工如果受影響、受脅迫,最好是可以提供好的服務給消費者?政府妄用勞動政策來迫使雙方來協商,結果就是造成更大的紛爭罷了,政府應該是站在輔導的立場,如此將政策推上路,只是讓勞方與資方付出更大的代價,而不是受益,與各位分享!

職場大小事:在你制定規則之前,你必須先學會的幾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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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啊,一個星期了,每天一篇文章與各位互動其實很開心,一直有人在問我為什麼消失那麼的久,其實我也真的什麼都沒有做,雖然我接下來會有一些的動作及消息,但我這一段期間的沉潛其實跟今天的這個主題很有關係,這幾年很流行『破壞式的創新』,我不想講什麼高深的理論,但我們是否每天都會看不慣某些事情、想要改變某些事情呢?如果你有這種想法的話,今天的文章希望可以給你一些幫助,因為我今天對於規則這兩個字,有不同的想法與運用,話不多說我們來談談今天的主題。

一、       規則其實不神聖,但它是一種秩序與紀律的展現:

翻開之前的歷史,其實我們都可以看出在每一個朝代,都會有規則的存在,但很多人都會認為規則是一個不好的東西,就像洪興老大陳浩南在電影中所說的,每一地方都需要『地下秩序』因此在你開始陷入為反對而反對的情緒前,請先要了解,規則不論好壞,在每一個時代、每一個種族、每一個角落都存在著,這不是你喜歡不喜歡的問題,這是一個現狀。

二、       不喜歡規則,那請你完全的遵守規則:

反年改團體去世大運亂場引發很多人的討論,我先不說這是好或不好,但是否在討論前,我們對於人民集會的相關法令及規則有所了解,所以在你想要評論規則好或壞的同時,請先去理解現行的規則是什麼?否則就會落入有人用太陽花與反年改的奇怪比較標準,說穿了,你可以先學會遵守且100%的理解規則後,再提出不足的地方,這才是一個最基本的開始點。

三、       找到規則的不足之處,那就要打破規則:

不足的地方不是用嘴罵、用手寫重點是你準備好打破這不合理的規則了嗎?這需要行動力及勇氣來改變,很多人在這裡就開始神隱了,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沒有下一步,甚至是不知道下一步是什麼?因此我們的街頭一直都充滿了抗爭的聲音,但顯少有做為出來,這永遠都不是別人的問題,這永遠都是我們自身的問題,用嘴講很容易,但要親身下去做的時候,你就會知道那個限制與現實在哪了,所以囉還在用嘴做事嗎?保證五年過去,各位還在原地踏步啊!

四、       打破規則的同時也請你制訂新的規則:

打破了規則之後,也請建立新的規則出來,因為這才是一個完整的做法,很多人都會有一個錯誤的概念,以為改變就是革命我可從沒有說規則都要全部的改掉吧?請很實際的比照之前與現狀的差異在哪?沒有人的想法是100%完美無缺的,相反的肯務實的討論及引用他人的長處,這才是一個成熟且進步的做法,舊的加新的就會等於全新的,這不是抄,而是創造,太多的人以為推翻舊的就是全部的否定,這是一個很笨很笨的做法,你是不是這種人啊?好好想想吧!
結語:
衝動的人批評規則、安份的人遵守規則、勇敢的人打破規則、智慧的人制訂規則,你是哪一種人?你的做法就會決定你的境遇與發展,你不是名嘴,不是靠嘴巴賺錢,所以請思考這篇文章的內容,要嘛就做全套,否則就閉上嘴,不要陷入情緒的黑洞中,不要想做的事情沒有做,結果反而是被規則所淘汰,那就太可惜了,今天的主題與各位分享!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找到工作很開心,不過有件事情遠比薪資重要,那就是工作時間的性質,看看這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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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啊,文章進入第三個星期,很多人會來問我一個問題,海威哥,你的文章好像退步了?你的文章沒有以前那麼的精彩?只能說不好意思大家,久久沒寫,其實熟練度真的要提升,另一個就是我對於勞動法令的問題其實有所改變,我想要提醒大家的是解決事情的方法,而不是著重在法律上的攻防,所以我很多問題都沒有上架,我關心的是未來這個國家的勞動政策走向,這絕不是一直寫勞資爭議主題可以展現出來的,我從網友的人數就知道這類主題不是大家所喜歡的,但我寫文章不是為了要建立個人行銷品牌,我的理想是要提倡一個新行的勞動概念,如果我們都拘泥在法條、解釋令之中的話,其實能解決的問題是受局限的,所以請大家接受我的任性,我會努力調整自己的狀態,但以往的主題類型,我會慢慢的轉型,希望大家可以理解。

今天的這個案例其實可以說是老生常談,但我文章寫了將近三年,基本概念仍然被大多數的人忽略,所以今天我以這個為主題,希望大家可以重視這個議題,否則你就算去調解,也是很難收尾,我們看看今天的這個案例!

案例內容:


案件內容

一、勞動契約對於工作時間的規範:

工作時間依勞基法的規範其實不外乎分成部份工時與正常工時兩種,不論這份工作是什麼樣的性質,都不會超過這兩種規範內容,這位網友是在咖啡廳工作,大多數的服務業都是以部份工時占大部份,因此各位在找到工作的時候,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看『勞動契約』上的載明條款,這遠比你的工作多少錢、你有多少福利來的重要,因為沒有載明的勞動條件,都是個『屁』,這一點麻煩記清楚。

二、勞動契約的觀察重點有幾個:

. 工作時間
. 薪資數額
. 休假規定
. 福利條件
. 離職程序(這一點最為重要)

這五點是我在判定案件的重要依據,而且案件通常問題也是出在這些議題上,因此我提醒各位,在談工作的時候,你要求看合約這一件事情是很重要的,看清楚與計較是兩碼事,如果一間企業連勞動契約都沒辦法拿出來的話,這種公司不去也罷!

三、關於解除契約的時候,薪資給付是誰說了算:

如果我是網友的話,我會看一下勞動契約上是否有載明,但如果沒有簽合約的話(這個案件就是如此),個人覺得很簡單,不是請公司匯款就是當面請領…雇主當然會想要你到現場,重點不是給你錢,而是要你『簽署文件』,不外乎是協議書或其他的文件,個人覺得比較合理的方式是直接發函通知雇主,如果對於發薪有爭議,那麼就直接去勞動主管機關協商,通常這一招出來,雇主是會配合的,我不建議直接過去,省得被騙簽下文件,這一點很多雇主都會玩這一招,要小心為上。

四、找到工作很開心,但請注意幾件事:

所有的條件都要有書面化的記載

再重申一次,任何的條件如果沒有書面說明的話,其實是沒有效益的,一間企業如果連勞動契約都拿不出來,我建議絕對不要浪費時間去期待什麼,因為這是一個最基本的保障。

離職程序有無明確的說明


這麼說很奇怪,不過我都會注意每一間公司是否對於離職程序續有無明確的規範,最重要的就是對於錢怎麼領這一件事有無做說明,怕的就是類似此案件,什麼都沒有說清楚,結果連離職、結算金額都搞的不清不楚,通常說明不出來的企業,也是不要考慮。

上網先看一下勞資爭議的處理程序

我不希望發生勞資爭議,但不代表這不會發生,不要每次發生爭議才再惡補,這都是為時已晚了,因此我都會要求學生去熟悉相關的流程與規範,平日做好功課,備而不用才可以真正的發揮效用。

結語:

看到這種案件,其實深深覺得我們的勞基法教育有待加強,政府不可以只是廣設調解機構,其實說一句老實話,調解人的資格及專業都是有待加強的部份,如果這個功課不做,勞資爭議根本是無從處理,而且還會有更多的勞工朋友受害,這個案例重點在於要大家學會判斷事情,而不是發生事情後才再求援,那都是太慢了,與各位分享!









職場大小事:你的敞開心胸必須要有『條件』,否則那只是一廂情願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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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問題是客戶的小孩打電話來問我的,他是一個高材生,從小到大都是焦點,但沒有想到進入了職場以後,屢屢碰壁,特別是人際關係這一塊,他一直苦無對策,那天晚上打了通電話給我,告訴我最近他發生的問題,進入新的公司三個多月,本來一開始都沒有問題,一切的改變都是在那天晚上請客了之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開始變質…這一個主題我覺得很有意思,所以在獲得當事人同意後,我把它寫出來,希望可以給各位一些幫助,我們開始今天的主題吧!

案件內容:

那天小偉(客戶的兒子)跟同事們一起去聚餐,後來去續攤,正好續攤的地方是小偉家中的相關企業(食品業…規模很大!),小偉基於好心,於是最後買單了,這筆金額大約是30000多,至此開始,小偉發現同事們跟他之間的距離變遠了,而且聚餐也不再找他,他很慌…而且也間接的影響到了他的工作,他問我該怎麼辦??

一、你是一個富家子弟,這有什麼好隱暪的?

這事情其實也不止發生在小偉身上,我很多客戶都會有這種錯覺,怎麼說呢,應該是說他們認為只要跟大家穿一樣的衣服、做一樣的工作,因為他們覺得這是一種很好的訓練,但說穿了,這只是迎合他們『親民的假象』罷了,而且也很難維持下去,因為你本來就是有錢人,你隱暪這個身份到底有什麼意義呢?所以小偉出問題的基本點就在這…說穿了有人會覺得他是花錢買朋友、花錢經營關係,有錢不是一種罪惡,更不是一種咀咒,如果自己對自己的身份都存疑,這也難怪別人會覺得你在騙人啊!

二、你到底是『好心』還是『炫富』其實很難分別:

至於買單的的事情,我問了他幾個問題,各位不要以為請客可以隨便請,請錯了就是一個大災難:

. 同事中有沒有你的前輩?
. 同事中有沒有你的主管?
. 同事中有沒有女性的同仁?
. 女性的同仁有沒有追求者?

結果我問的這四個問題,小偉的答案都是Yes,這也難怪同事都不理他了,我提醒他…同事聚會不論多少錢,一切都是以均分為前提,就算有人要付帳,說實在話,也輪不到菜味那麼重的小偉來付,最重要的是問題的第四個,有人正好在追裡面的女性同仁,小偉的亂入結果就是讓自己變成『半路殺出來的程咬金』…這不被幹譙才有鬼呢!再加上事後大家知道他的身份,人心的不平再加上酸味,讓小偉的好心就變成了炫富了!

三、敞開心胸是一種『選擇』,而不是一種『期待』:

電話講了15分鐘,小偉的呼吸從急促到後面的嘆氣,那周大哥,我到底該怎麼辦呢?我的答案就是這一句,你的敞開心胸是一種選擇,而不是一種期待…不要預期他們會喜歡你、不要預期他們會怎麼看你,這一點都不重要,所謂的敞開心胸那就是直白的把話說出來,承認自己的身份、承認自己的恐懼、真誠說出想跟大家交朋友的意願…但這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你『選擇』做這些事,而不是因為『期待』別人喜歡你而去做這些事,所謂的選擇,那就是去面對別人的喜好,並做出自已的決定,有些人天生就是不喜歡有錢人、有些人天生就是酸民…這種人我建議他直接忽視及忽略,不要想要做到皆大歡喜,因為那是不可能的,別活在自以為是的neverland裡面,人家也許會因為你的身份對你有所質疑,但人家也會因為你的坦誠直接而對你另眼相看,這是我給他的第一個建議!

四、我給他的建議:

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

明明就可以開車上班,幹嘛親民學人家搭公車?我不是要他開跑車上班,而是他要先學會選擇對自己誠實,如果連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都要在意他人的眼光,他就會永遠活在『討好』他人的世界之中!當然他後來還是選擇搭捷運…!

選擇自己欣賞的同事及朋友

生活方式之後,再來就是朋友的選擇,我不是叫他做壞人,只是對於緣份,切莫強求,我提醒他明確的做出交友圈的選擇,並減少不必要的聚會,意思是不想去就不要去,我們平常人不也是都這麼做嗎?他也花了一段時間再適應。

勇敢接受他人的問題及眼光

我家就是有錢,怎樣…?這句話看起來很討厭,但真實的意義是我希望他活得有信心、有勇氣,對於酸民及有心人士的質疑,不要忍耐,請勇敢的選擇回應,甚至是爭辯,有錢不是罪惡,這一點是很重要的,關於這一個建議,他仍在適應及調整中。

結語:

他的生活有比較好嗎?聽客戶說是有,並且交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我常聽別人說敞開心胸,實在話一句,大多都是廂願的想法及做法,以此案例提醒大家,勇敢的做出選擇,你才有敞開心胸的資格,與各位分享!

即時新聞分析:一例一休又要修法了,真是感恩上人、讚嘆上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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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啊,還好颱風沒來,早上在健身房重訓的時候,聽到有人在抱怨為什麼,沒有颱風假,我只能說如果颱風假就是大心中的小確幸,那未來等在我前面的就是大不幸了,今天翻開報紙,心中的不安到達了一個極點,一例一休要修法,修法看似簡單,但其中的影響甚是鉅大,一例一休上路後,也許是我工作的關係,勞資爭議的比例其實是增加的、勞工實質收入是下降的(想加班但沒有機會…),如今新的行政院長上任,想的就是要修法…這種討好完勞工之後再來討好資方的方式,真的非常危險,我今天的這篇文章來寫寫我們現在最急迫需要改善的地方,我只是一個小人物,上不了枱面,但我確定一件事,那就是我每天參與勞資爭議案件是多的,這是最現實的一面,所以我還是繼續寫我的文章,期待這些上面的長官們有天會看到這些文章!

新修法上路之後,其實衝擊最大的不是一例一休,而是特別休假的問題,今天看到又要開倒車,延至一年,這根本是大開倒車,硬用政策來架構勞資雙方的協商,這不會是一個好現象,就我個人的經驗,我列出幾點供大家參考,因為對我來說這才是最急需要改變的現象。

一、調解人素質的提升以及資格的限制:

勞資爭議其實最重要的一關在於調解制度,但我這十年看下來,說真的政府實在是不長進,以為會背勞基法就可以調解了嗎?太多的案子根本是為調解而調解,結果就是公部門沒有辦法消化,然後將案子外包給一堆有的沒有民間調解組織,我知道這麼寫會得罪很多人,不過這就是事實,賴院長您如果有心要幫勞工的話,請先立案將調解人的資格做嚴格的限制,並且就現有的人員做素質做提升,否則勞資爭議案件在第一時間就會沒有辦法獲得一定程度的解決,說實在話,案件拖在法院,時間越長,對勞工是越不利,此為第一緊急之事。

二、勞工法院的設置:

勞工法院的設置,專權審查勞資爭議案件,而對於審期也可以同時做縮短的設計,因為在現行的制度中,法官的案件其實真的很多案件在跑,你說要全心審案,真的是強人所難,再加上勞動部與法院在很多法律見解根本是不同的,這讓勞方與資方更難以適從,是否可以設置勞工法院,並提供專業的判決或解釋令,讓案件有專責單位處理,就我來說,我還希望調解可以設置在勞工法院,這會讓案件更有效率,而且讓大眾可以找到最新的判決與解釋令,這對勞動法令的教育也是一大助益,此為第二緊急之事。

三、勞動檢察員應增員並癈除勞檢員約聘制度:

我必須為為數眾多的勞檢員發聲,他們的人力不足,結果要應對那麼多的勞檢案件,效率及品質根本是沒有辦法符合預期,請賴院長解禁,就每一個縣市的企業數目,依比例增加勞檢員的人數,並且請癈除他們的約聘制度,他們身為第一線的作戰人員,結果大多數的人淪落為約聘人員,連基本的加班費都沒有保障,這真的是荒唐至極的制度,對於勞檢員的培訓也要請法院、律師來加以訓練,增加他們的專業度及案件判斷度,長此以往,勞動現象才有會有辦法得以改善…我真的很好奇,每年裁罰那麼多的金額,請問錢去哪裡了啊,不改善他們的條件,修法只是越修越亂罷了,此為第三緊急之事!

四、勞動部就要不同的行業別要做不同的設計:

有某位老師說過,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應該要維持一致,這是基本的保障…我必須說就是這種該死的最低標準,結果讓勞工的處境日益艱難,勞動條件跟行業別其實是息息相關的,勞動部要做的是就不同的行業別設計不同的勞動條件,這可以請三方加以協商,企業、勞工、專家學者…這種事很難沒錯,但勞動部真的是太懶,部長妳不是專業沒有關係,但不要用一種喬事情的態度看待勞動政策,如果我們不破除這種迷思,低薪永遠是沒有辦法改善的,此為第四緊急之事!

結語:

文章寫完了,我相信會得罪不少人,但我請問各位看倌,總統換了幾個?勞動部部長換了幾個?勞動法令修了幾次?各位的處境沒有改善啊?如果沒有,是否要換個不同的角度來看待勞動政策呢?基本概念不改,修法永遠只是個亂象,與各位分享我的心得!

職場大小事:凡事要問『該不該做』,而非『能不能做』,說說我要開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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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早上好啊,昨天小弟發起的那個活動,有很多人好奇我的意圖是什麼,也有前輩提醒我可能會發生的問題,我想了想,正好用這個主題來與各位分享我的想法與過去的經驗,有人會問我說『該不該』與『能不能』有什麼差別?說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今天你開會的時候,老闆出了錯,請問會出言提醒他的有幾位??我想短短的10秒間各位的心中應該『衡量』過了吧,如果你計算過、衡量,這就是屬於『能不能』的範圍,對我來說,我定會出言提醒,因為我不止是為老闆工作,我更是為整間公司、股東、同仁、客戶工作,如果老闆的錯誤會危及整個集團,難道這不是一件該做的事情嗎?用這個例子提醒各 位,不論是職場上或人生上發生的問題,最常出現的原因就是因為『算計過多』,說句白的,你會算,難道對方不會嗎?彼此懷疑的結果就是…事情不如我們預期的順利,但問題絕對比我們預期的多很多。話說回來,我來說說為什麼我做這一件事!!認識我很久的人都知道,小弟對於人性略有研究,所以很多人都叫我開宮…這不是玩笑話,是真的,因此我昨天突發奇想的做了這個設計,我來說說為什麼要這麼做!

一、我解決你的問題,你捐100給家扶,下一順位是什麼?

一般來說,不論是何種宗教,其實『交換』這一件事都是在發生的,信眾拿錢換心安的事情超多,我並沒有說這個不好,每一個人的選擇不同,不過我的設計超簡單,那就是只要加入了我的社群,我回答了你問的問題,當月就請您捐款100元給家扶…,有人問我然後呢??我的答案就是一切回復常態,我們繼續的生活,你如果有餘力,也可以幫助身邊需要幫助的人,如此而己,意思是我開個頭,剩下的就是要看你如何去實現心中的想法了,我們之間不會有金錢、不會有聚會、不會有其他的互動,如此而已!

二、發起這場活動從來都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心』:

有人問我效果的問題,我只能說台灣從來都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心的問題,每一個人都不想思考,然後把生命的自主權交給他人手上,好像只要唸唸經、做做課、捐捐錢,人生就被加持人,大多數的人都是這種想法,所以對我來說,這從來不是一件計劃或規劃,只是單純我想這麼做罷了,就像三年前開這個部落版一樣的道理,我不問效果,只問付出,如此的簡單!

三、上人跟信眾只差一個地方,那就是『中心思想』:

上人跟信眾其實差在一個中心思想罷了,所以我想要告訴各位的是,你的生命由你作主,你的行為由你自己決定,一切都是我們自已的選擇罷了,如果你有中心思想,那怕是一個人開始,也是一種選擇不是嗎?我的構想就我一個人發起,以後問題的回覆也是由我一個人,我的中心思想就是回饋兩個字,沒有其他的,至於別人怎麼想,我根本不在意!

四、我並非無所求,我圖的是什麼呢?

我們之間不會有金錢上們的往來,但不代表我無所圖,我意圖就是要讓我身邊的人可以進步,可以用另一種態度或做法來面對自己的生命,如果你認同,請不用在我這刷存在感或取暖,你該做的就是從當下重新審視自己,並善待身邊的人,這就是我的意圖,只要你改變了,你及身邊人的『生命劇本』就開始改寫了,所以除了家扶獲得協助之外,重點就是各位是否要改變!

結語:

我是神棍?
我是怪咖?
我是騙財?

我常跟同仁及客戶說一句話,你可以不用相信我,但請你觀察我,對我來說簡單就是一種力量,即使身邊沒有人,我也是勇往直前的去執行,所以現在在看文章的各位…我不是要各位加入我的社群,而是請看看文章的標題,對於自己的生命、工作、人生,多一些勇氣,少一點算計,你的人生就會大大的不同了,與各位分享!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公司下星期要遷廠,請問這是否屬於合理的調動,看看這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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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啊,秋天來了,讓我感覺天氣十分的舒適,不過對於產業的動態,我仍十分的擔心,今天的這個個案其實我們之前已經討論過很多次了,我今天不是來討論是違法還是合法,重點在於各位如果遇到這種案子的時候到底該怎麼反應及對應,我想這才是重點,希望透過今天的文章可以給大家一些幫助!

案件內容:


一開始的問題內容

一、當公司出現合倂及倂購的消息,資方勞方要有所準備:

通常我的經驗是,一間公司被倂購那這勞工的權益一定會產生變動,但如果公司是倂購了其他的公司之後,勞工也是要注意,因為你的位置也有可能被取代,因此我建議企業一旦有了這個動作,那麼就要提前透過勞資會議的方式,來告知員工,否則經由大家的口耳相傳的結果,那就是人心惶惶,這絕不是一件好事。


公司的給的回覆

二、抗爭的前提是公司的做法有違勞工的權益:

通常調動產生最大的爭議就是對於勞工會有勞動條件的變動,以此案來說的話,從新店到楊梅其實不是一個很短的距離,因此勞工最擔心的一定是通勤時間,而通勤時間有幾個面向要注意:

. 上班時間與下班時間
. 工作時間是否縮短
. 工作時間縮短是否會影響到薪資

我先提一個概念,的確是有提『交通補助』的概念,不過這是否為加薪,我個人覺得這是不一樣的概念,加薪永遠是針對工作上的表現給予對價的報酬,但如果公司是因為員工配合調動政策而給予獎勵的話,個人覺得還是要用補助的概念會比較適合,所以網友說的加薪這一點不是一個常態,特別是公司在提供交通補助而且壓縮上班時段的前提下,員工真的要舉出這個調動是否有損及勞工的權益才行。

三、看看調動五原則的內容檢視此案是否有異狀?

企業基於經營之所必需

這個倂購行為的確是企業經營之所必需,我想這個爭議點其實不大。

對於勞工的工資及勞動條件未做不利之變更

從到頭尾,工作時間縮短、工作條件一樣,其實對我來說,某個程度這就是一個調整薪的動作,工作時間縮短,公司把這個通勤時間反推到工作時間中,這一點我想網友應該要有這個認知,以內容來判所,我並沒看出企業有做任何不利勞工的變更。

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及技往可以勝任

這我想應該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只要企業不要在未來調整勞工的工作條件,這一點應該是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調動地點過遠,雇主應給予必要之協助

提供交通車,且縮短工作的時間,這的確雇主已經盡到了給予協助的責任,各位要清楚一點,通勤時間如果沒有包含在工作時間內的話,那麼就會涉及到加薪或員工宿舍的問題,反之如果通勤時間被包含在工作時間的話,我想這就沒有再討論的必要。

考量勞工及家庭生活之利益

這一點是我對新法最有意見的部份,因為這實在是很難判斷,不過以此案來說,如果只是工作地點上的變動,而且沒有提前員工的到班時時以及延後員工的上班時間,我個人覺得員工很難去舉證這對家庭之利益之損害。

四、我個人給予勞工的建議:

我不覺得員工可以提被資遣的要求,因為其實在勞基法第14條裡面可以看出來,除非企業有違反其中一款的規範,否則我不建議勞工要動用調解及抗爭的方式來要求『被資遣』,我所有的回應都是基於網友的信件內容,但如果企業未經員工同意而去調整其他的條件,那麼就要請員工舉證,這才會有機會爭取到資遣,除此之外,建議不要。

結語:

這是一個不錯的實務案例討論,我希望大家在遇到長距離的調動時,不要馬上陷入『給我錢讓我走』的思維當中,我很怕大家做了錯誤的決定,所以請大家看看這篇文章,不是每個調動都是不合理的,勞工還是要負起蒐證及舉證的動作,否則各說各話的前提下,對勞工會是大大的不利。

職場大小事:『求援』與『取暖』是不同的,解決問題與製造問題的區別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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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家早安,最近有很多新興宗教被放上枱面上檢視,其實我對坐在上面的那位沒興趣,反而我對於跪在底下的那群人比較有興趣,其實類似的現象在職場上也是層出不窮,每一間公司都會有意見領袖,意思是他可以代表員工說出意見或公司的盲點,但重點是…各位有看見意見領袖活很久的嗎?我不是說公司會秋後算帳,雖然真的有公司是做這種事,但我想問的是各位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呢?坐在上面的那位想必是可以解決某些問題,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選擇跪他的腳下,並甘心的掏出新臺幣…某個程度來說,他的確提供了問題的解決方案,那我們現在回推剛說的意見領袖,為什麼不能跟這些上人一樣呢?因為他們搞混了『求援』與『取暖』的不同,所以今天的主題我們來討論討論!!

一、求援是基於困難而做出解決問題及資源配置的方案:

基本上困難是成長的歷程,如果有一個人說他從來沒有過到困難,他要嘛是騙子,不然就是傻子,所以求援基本上我們都做過類似的事,這不可恥,反而是如果我們可以透過求援擬訂出相關的解決問題策略,這便是一種『進化』,不但可以讓你變的能力提升,更重要的是讓你成為一個『務實』的人,一個厲 害的人不是沒有問題的人,一個厲害的人是可以擅用身邊的資源來解決眼前的問題,大多數的意見領袖一開始都是如此的人!

二、取暖是基於逃避而做出群聚效應及避世的假象:

接下來我們來說說取暖的部份,各位有沒有聽過群聚效應?曾經國外做一個試驗,一群人在電梯內全部面向電梯內側,而再進來搭電梯的人會從一開始的質疑到最後選擇跟大家做面向內側的動作,意思是在一個團體內,多數人的意見很容易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你有這種概念,基本上你就陷入這種錯誤之中,所以意見領袖為什麼到最後變成威脅?原因就是他被制約了,因為在這個團體中,好像是他說了算、好像是他的意見才是意見…我曾說過人性有三關,分別是錢、權、情,所以久而久之,這些意見領袖就會認為這就是對的,而當一個團體變成是單方面的溝通時,大家就會像電梯內的人一樣,他們會以為這樣就是對的,再加上他們不願意去自己面對問題,某程度來說他們是逃避現實的苦難,所以選擇相信就變成了一個捷徑,而對公司來說當這種團體愈來愈大的時候,自然就會認定意見領袖是一個威脅,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的意見領袖活不久的原因了!

三、怎麼分辦這兩者的不同,請找團體以外的人來確認:

曾經有妙嬋的信徒,也是我的學生問我這個問題,老師我們要如何確定這是『求援』或『取暖』,我給他的答案就是:簡單,請找團體以外的人來確認,如果你問了十個人,十個人的答案都與你所歸屬的團體相異的時候,你該問自己一個問題了,到底我加入的是一個什麼樣的團體?歷史上的邪教重點永遠不在於那位領袖人物,重點永遠在於那些加入的信眾,所以我們常在騙某位宗教領袖是騙子,但怎麼沒有人說信眾是傻子呢?因此如果你現在就有類似的問題,請找團體以外的人來確認一下,你就會知道這中間的落差是什麼了!

四、解決問題天下暢行,製造問題舉足難行:

一個擅於解決問題的人基本上在職場上是搶手的,因為他可以理解、接受、統合各種不同的想法與意見,務實與客觀的個性會讓他們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相對應的解決方案,反道就是取暖型的人啊,只會獨斷獨行,以自己的認知來處理事情,這種人最常見的就是認為自己曲高和寡,不受重用,殊不知自己早就是一個問題製造者,看到這裡,你是哪一個種人啊?自己想想吧!

五、不一定要做一個坐在上面的人,但請別做跪在底下的人:

我最近發起一個100元捐家扶的活動,很多人很好奇,但我說過這個社群,不會有集會、不會有制服、不會有講課…因為重點在於只要大家願意發心去解決問題並樂於協助他人,這就是一個改變自己、改變環境的開始,我只是一個普通人,我從不認為自己是一個領袖或是坐在上面的那一個人,應該是說我認為自己是一個僕人,而且這一條路上只有我自己,因為也只有我可以代表我自己,我想說的是,受凍受苦會讓你成長,取暖也許能換取一時的快感,但絕對會讓你更為沉淪,我們不一定要做一個坐在上面的人,但也請不要去做一個永遠跪在底下的人!

結語:

對自己誠實就是一個最基本的生活態度,如果你傾向找別人要答案,你不是把生命的主導權交給別人來決定了嗎?而且人生的道路上是一個人來、一個人走,不要在意更不要害怕一個人,正所謂要先習慣一個人,你才有辦法幫助更多人啊,與各位分享今天的主題喔!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這三種日麻煩分清楚,來討論一下退保日、例假日、休息日的差別在什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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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三,聽說中秋節過再數105天就是過年了,時間過的還真是快啊,今天的這個個案其實很常見,我常提醒客戶或是來問問題的看倌們,權利、義務、福利這三者是不同的概念,如果混為一談的話,其實到最後就會成為勞資爭議,特別是很多企業主本來是覺得多給是沒問題的,結果就是因為事先的了解以及事後溝通的不足,讓原本的美意成為壞事,因此今天的這個案例其實很簡單,但我希望透過這文章來讓各位可以理解嚴重性,對於勞工來說,我個人支持權益要維護,但我也必須說很多勞工心中本著『雇主欠我的』這種要不得的心態,也許今天你可以透過很多漏洞來拿到這個錢,但你的作為不但對你的前途無益,更可怕的是會讓雇主的心態趨於保守,這就是現在的狀況,不要多給、不會犯錯、不會被罰…寫到這裡各位如果有過類似經驗的話,你們就會了解了,希望這一篇文章可以給各位一些概念上的幫忙!

案件內容:

公司對於離職員工一向都是採取優待的方式,比如說如果離職日是星期五的話,由於公司是週休二日的公司,公司會多發星期六(休息日)、星期日(例假日)的薪資,但退保日則是採取當日退休的措施,問題發生了,有員工回來追討這兩日的勞退金,並控訴公司造成其損失,無言對吧,這種案子還不少呢!

一、勞基法上的權利義務都是看『退保日』做依據:

所有勞基法的權利與義務關係都是以『加保日』做起點,而以『退保日』做終點,不論是在勞動主管機關或是法院,一切都是先會看這個做為依據,所以公司的做法是正確的,而勞工也要注意,離職日是否與退保日是同一天,一旦退保,員工與公司的勞基法關係便消失!!

二、多給休息日與例假日的薪資是『權利』還是『福利』?

星期五離職且退休之後,緊接下來的星期六休息日、星期日例假日的薪資要不要給?如我上面所說,退保之後勞工與公司之間已無任何勞基法上的關係,因此依法律來說,公司根本無須給付員工這兩日的薪資。但如果是基於『福利』的話,基本上勞動主管機關是認為這是優於法令的規定,他們當然不會反對,因此勞工要清楚這只是『福利』,而非『權利』。

三、當週做五天離職,所以可以享有當週的『週休二日』?

這是勞工說的理由,因為做了五天,所以他理當可以享受這週的『週休二日』,我只能說還是回到文章第一項的內容,如果那個時候勞工仍在職,也就是說勞工沒有退保的話,當然勞工得享受當週的週休二日,但如果勞工退保的話,基本上勞工並無此二日的請求權,一切仍以勞工是否具有勞保的身份來做判定。

四、我建議企業的做法如下:

將公司福利事項用合約條款記載下來

我支持公司要多給福利,這是一個正面的事情,但也請公司要注意,把所有的事項都記載在合約或工規中,不但可以事先讓勞工可以理解,同時也可以保護公司,避免後面的爭議。

將退保日與計算薪資日放在同一天

一切都是退保日來做依據即可,說實在話我文章寫了將近三年,還是很多勞工朋友對於權益的相關事情只有在碰到勞資爭議時才會注意,因此企業不要自找麻煩,一切都以退保日來做計算,會比較簡單。

多給的費用全部都用離職補助金的名義

對勞工來說,只要是現金,他們當然都會想要,但我必須提醒企業,如果要多給費用,除了法定的費用之外,額外的都要以離職補助金,請看清楚,法定費用給足之外的費用,切莫把離職補助金跟法定費用搞在一起,否則爭議定會發生。

結語:

簡單的案子、簡單的概念,希望可以給大家一些參考及想法,我常常說,勞資爭議的起因都是很小很小的事情,切莫一時的廂願而造成後續的爭議,與各位分享!




即時新聞分析:修法不是玩數字遊戲,我們來看看將工時銀行納入新修法的邏輯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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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了一下上文章的時間序列,哇喔…已經將近兩個月沒有寫文章了,各位晚上好啊,好久不見,有人問我死去哪裡了,其實我每天都在關注勞動政策的議題與走向,只是我發現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們的社會與人民並沒有學到真正的教訓,到了現在還是把勞動政策當做提款機或選票綁椿的工具,一例一休搞到現在是『一年一修』,這看起來好笑,但說實在話,我們到底要空轉多久?到底要胡搞多久?因為工作的關係我真的不太有時間寫文章,但現在的我實在是手癢到不行,因此今天打擾大家一下,我來分享我對新修法的一些意見!

一次一個議題來寫,會比較有意思,但我工作真的很重,因此小弟不能保證下次文章出來是什麼時候,再請各位耐心的等待囉,我們開始今天的主題分享吧,我想死大家了!

一、彈性工時制度 VS  變形工時制度:

在談工時銀行之前,我們還是先把彈性工時與變形工時做一個概念上的區分,勞動法令其實最重要的在於『協商』,因此我的定義很簡單,只要是勞資雙方協意且有合意的法律文件,那就是一種『彈性』,比如說早上班早下班就是一個簡單的例子,但如果是因為法律的規定,而強迫勞資雙方於法律框架下空走程序,那根本沒有所謂的彈性,我們的二週、四週、八週變形工時其實就是以法律凌駕協商的『硬性框架』,所以在開始了解工時銀行前,大家要先清楚這個概念,本人說的…書上沒有寫、法條沒有規範,所以不用翻法條,因為我說的都是概念。

二、彈性在於協商並取得法律效力,不是誰說了算:

再來以德國的工時銀行來說,勞資雙方可以就累積的工時『選擇』以申請加班費或申請在工時銀行累積時數,這跟行政院提的修法版本有天差地的不同,因為德國的工時銀行有分短、中、長期的使用方式,並且搭配嚴格的法律規定,也就是說一旦選定,勞方與資方都被放在同樣的法律中,受一樣的監督,因此賴院長的累積三個月然後結清加班時數…我實在是覺得這根本沒有協商,因為勞工根本沒有辦法透過協商來取得彈性,結果跟修法前會是一樣的狀況。

三、工時銀行最好的效果在於『提早退休』,不是『省加班費』:

挪移累積的時數只要是勞資雙方同意,基本上可以一直延用下去,有人甚至是提前退休,所以如果賴院長您看到這一篇文章的話,麻煩去查一下相關的資料,您會發現以工時銀行來累積加班時數且結算的方式,根本是多此一舉,因為勞工的月加班時數從一個月46小時的限制…變成3個月138小時+1個月最多不得超過54小時的規定,我只能說,這不就是又落入了『一例一休』一廂情願的邏輯中了嗎?我說一個比較實際的方式,那就是『直接加班費無論是時薪日薪,統一計算成加一倍即可,且不要限制加班時數,每月結算』,我相信掌聲會多很多喔,政府如果用這種邏輯在立法,那才是真正的幫助勞工且有效的壓低惡質企業不給加班費的問題。

四、基本的框架就是妄用一部法典包含所有的行業:

說了這麼多,其實我還是要繞回來談一個觀念,這是大家都不敢面對的一個真相,各位…換了兩個總統,勞動部長換了好幾個,勞工的際遇有比較好嗎?企業有比較好經營嗎?如果都沒有的話,請勞團、企業、政府好好的深思一個問題,妄用一個標準來放諸四海皆準的邏輯什麼時候可以停止?說好聽是維持最低的勞動標準…結果真的是心想事錢,一例一休讓加班看的到吃不到、勞工想加班結果沒得加、妄用多給假來補貼低薪…如果我們不正視這種情況,再改也是沒有用的!

結語:

為什麼一群離實務界那麼遠的人,學者、立委…可以制訂離譜的政策啊?院長啊院長啊,什麼時候來跟我們這些平民小老百姓來聊聊?工時銀行如果是用拉長時間軸,然後就總時數在玩弄數字遊戲的話,你不就犯了跟之前長官都會犯的錯誤嗎?勞動政策不是弄出來讓人『滿意』的,勞動政策是要生出來讓人民『生存』的,這麼久沒有寫,一下子寫太多了,各位重點不在於你懂多少法條,重點永遠在於你願不願意跟勞工、公司協商並找出屬於你們的應對方式,那才是最好的政策,與各位分享!

職場大小事:我被公司『冷凍』了起來,我到底該怎麼辦呢,我的下一步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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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8年的1月1日,其實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12月30日,有人應該有看到我臉書上那天的發言,有一本書,書名叫做貧困世代,其實用來形容我們目前的社會現象還真的很適合,好像現在所有的爭議與拉扯,都跟勞基法有關,但真的是這樣嗎?想到這裡,我的手又再度的癢了起來,所以2018年一開始,我們仍跟以前一樣,每天都會有文章出現,再請各位多多指教囉!

今天的主題其實是一位網友問我的問題,內容我不多做說明,只是各位看倌也許有過被『晾在一邊』的經驗,我曾說過我們都有一種希望被別人需要的感覺,如果這種感覺被奪走,衍生而來的就會是『害怕』、『不滿』、『不確定』的感覺,這位網友現在不知道下一步在哪裡,所以他問我有什麼想法,今天的主題就以此為主軸,開始與各位分享一下我個人的想法,各位新年快樂,冰與火的世界…2018再度開張囉!

一、既然動不了,那就不要『亂動』:

每一個人都會做決定,成功與失敗最大的差別在於下決定的『時機點』,被冷凍的感覺一定不會很好,但大多數的人會一怒之下就做了錯誤的決定,所以我第一個給網友的建議就是不要放話,職場有時像戰場,誰先動誰就會先中招,由此是突然而來的被冷凍…心中可以有不滿,但不要一下子就胡亂下決定,這是一個最重要也是要命的重點。

二、不要一直『問』為什麼,而是要『想』為什麼:

很多人遇到『變故』都會有一種無語問蒼天的悲與怨,我常說你的情緒沒有什麼價值,因為事出必有因,所以不要一直去問自己或別人為什麼,一個成熟的人,不論在任何的處境,都要學會冷靜的面對,並且學會檢視自己,這也是我教網友去想的第二件事,請去思考為什麼,我常說被冷凍的人什麼最多…時間最多,所以要利用這段時間去思考及檢視,因為被冷凍最差的結果最多也就是換個工作罷了,所以請去思考為什麼,並列出自己在工作上的優缺點,這不但可以移轉心中的情緒,更可以讓自己看見平日所看不見的點,這可以說是一個大補藥啊!

三、職場如球場,你的『攻守位置』在哪裡?

優缺點盤點出來之後,我們便可以想一下…接下我的下一步是什麼,職場也像球場一樣,每一種比賽都會有『攻守轉換』的時候,有人說被冷凍是一種背動的情境,但我並不這麼想,提醒各位,我們的機遇與決定,全部都是由我們的意志做出的選擇,因此只要你清楚你的下一步,甚至是下五步是什麼,其實規則便是由你來決定,太多的人為什麼想不出來,那是因為他們『不願意做取捨』,所以只要清楚之後,便做出你的決定,而公司或部門接下來與你的互動,那就會成為你的『籌碼』,以做為下一輪談判的準備。

四、別人的眼光不要看、別人的閒話不要聽、別人的問題不要亂回答:

職場也是一個菜市場,只看不買、愛看熱鬧的人大有人在,所
以我提醒這位網友要注意,你越怡然自得,你就愈得清楚,所以再說一次,別人的眼光、閒話、問題…不要在意,因為你的重點不在於別人的觀感是什麼,你的重點在於思考以及清楚你的攻守位置在哪…我先說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也因為如此,如果你學會了,對你只有加分,在任何的環境之中,你都要學會自處與自在,誰說…這個時候沒有人在看著你呢?你又怎麼知道這不是一個考驗呢?這也是我教網友的第四招!

結語:

網友仍在適應中,很多人都會想要平穩的生活,但我必須說,平穩的環境也許很舒適,但這也許是一種毒藥,變數雖然會帶來不適應,但這也是一個重生的機會,這就端看你怎麼看囉…2018第一篇送給各位,祝大家新年快樂!

網友問題解答專區:同仁或主管拒絕簽署勞動契約,請問該怎麼處理?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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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二篇,我還是維持跟去年一樣的方式,一天是職場、一天是勞動法令,解答問題其實還是我想做的事情之一,也歡迎大家來提問問題,我常說我講的不是答案,而是一種觀點,我也相信在未來,勞動法令的不確定性一定會再生出更多的問題,所以也請大家多多指教囉!


網友提問的問題
今天的問題是我前幾天在人資群組中看到的,個人覺得實在是很有意思,所以拿出來與大家討論討論,話不多說,我們開始今天的主題分享!

勞動契約到底要什麼時候簽?這一件事情其實很有意思,一般的做法都會是發了offer letter之後,待人員報到後再簽合約,如果各位遇到這種事情,你們會有怎麼樣的做法呢?我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做法:

一、勞動契約不簽的風險是什麼?

勞動契約不會有簽與不簽的問題,因為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一定要簽,基本上發生任何的勞資爭議,無論是主管機關或是法院都會要求審視勞動契約的內容,所以不論是何種狀況,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都會是公司的兩大守護武器,所以回到這個議題上面,如果主管不簽立合約,那就請人資燒香拜佛,因為一旦發生爭議,公司便會陷入無從舉證的狀況,這一點還請各位要注意。

二、勞動契約簽立的『搭配要件』是什麼?

除了法律上的風險之外,我也要提醒一下管理上的風險,那就是『為什麼他可以但我不行?』如果此例一開,那麼接下來就會有更多的人做這一件事,因此我把簽勞動契約的搭配要件跟大家分享一下:

1. Offer Letter上面註明報到程序
2. 職務說明書的簽署
3. 工作規則的領取
4. 勞動契約的講解及簽署
5. 投保作業的完成

看清楚這個順序,如果沒有照著這個程序走,那麼便要卡住不要讓程序繼續下去,再者我通常在發Offer Letter的時候,就會註明清楚一個條款:『在到職日三日前我們會提供職務說明書以及勞動契約供到職者參考』,這些程序都是以mail進行,所以如果到職者不簽的話,這就是很明顯是求職者的問題,而非是企業的問題。

三、讓簽立勞動契約變成一種『公司規範』:

來說說公司規範,這也是讓老闆又愛又恨的工具,因此必須讓勞動契約成為一個公司規範,在我的客戶之中,連老闆都要跟公司簽署合約,各位沒有想過…如果老闆都要簽,那麼請問有誰可以不用簽?只要把這個環節打通,嘿嘿…有誰那麼帶種可以不簽?

四、我會怎麼處理這種案件?

1. 先行檢視公司有多少人沒有簽署合約

2. 再行文去勞動主管機關詢問此問題會有何風險

3. 把數據及主管機關的回覆通報給高層

在大多數的公司,管理單位通常都會被認為是『不重要』的單位,所以在初期的風險控管都會被忽略,但如果後來發生了風險或爭議,管理單位又會被拿出來檢討…因此如何預示及找主管機關來背書就是一個很好用的方式,我常說勞基法跟管理是息息相關的,這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2018年第二篇文章,與各位分享!


職場大小事:團隊成員工作不力,讓我常常背黑鍋,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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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天,寫著寫著就三天了呢…今天的這個問題其實不是一個新聞了,無論我在客戶的公司或是在現在的職位,常常見到很多人有這種感嘆…今天的這個個案發生在我平常在運動 的地方,什麼,健身房也可以有寫作的題材,只能說老天對我很好,讓我有取之不盡的題材,先來說說這個個案。

Karen是健身房的業務,業務工作嘛…就是要最短的時間內帶來一定的客戶量,而自己的獎金也才能水漲船高,但這個行業有一個特色,業務把客戶帶進來之後,如果沒有健身教練的幫忙解說與示範,其實很難可以成交,以下的這一段對話就是發生在我重訓的時候…

Karen:Luke,待會我會有兩組客戶來健身房,你有時間嗎?
Luke:對不起,我今天是自主訓練時間,沒有空。
Karen:喔,好吧,那我找別人好了。

過了十分鐘後,Luke的主管Lance來找他確認當月的業績。

Lance:Luke這個月的業績沒有很好喔,有發生什麼事嗎?
Luke:有啊,業務常常更改時間,要不然就是前面胡亂承諾,讓我很難處理,還有客戶會來客訴,有機會麻煩幫我反應一下。

聽到這裡…我的心裡浮現了『你業績會好才有鬼!!』

後來我跟我的教練確認,這位Luke的業績已經好幾個月都是最後一名,而且常常跟學員起爭執,現在變成了一個公司的問題,我再問下去,原來他在前一間也是這種作風,寫到這裡,我希望各位看倌心中不是只想:『對喔,我們公司也有這種人』,各位反而是要去想:『我自己是不是這種人』才對!

一、We Not Me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是我公司中的一句slogan,如果你翻成我們不是我…這也是可以啦,但我的美國老闆曾經跟我說過一個故事:『台灣的公司非常擅長流程,流程可以幫助我們判斷問題點…但問題來了,台灣的公司用流程來釐清責任,而不是用流程來解決問題。美國老闆的意思是問題是所有人的問題,而不是某部份人的問題,他認為這也是他想要創造的企業文化,但他也知道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各位想想,如果我們可以把公司當成是自己的公司…同事當成是自己的家人…這不就是We Not Me嗎?

二、『製造』問題永遠比『解決』問題簡單:

Luke跟主管說的那番話就是一個最經典的例子,因為他反應的的確是問題,但這只是反應問題,可是然後呢?他的配套措施是什麼?在他與主管長達10分鐘的對話中,我就清楚他永遠只會反應『他所製造的問題』,而不是想要去解決問題,這前後的落差,只會讓他縮短在這一間健身房的時間罷了,寫到這裡,提醒看倌們,如果我們只會用自己的標準來衡量事情,用自身的喜好來論斷事情,終有一天,你會被這些問題所吞沒,換句話說,你會被這些問題給解決掉。

三、『解決』別人的問題就是『增加』你的機會:

Luke的態度其實很符合目前社會的氛圍,很多人都在為自己的不順利、低薪怪東怪西…我必須說一句話,解決問題的能力與你的收入其實是成正比的,因此與其抱怨…不如思考看看要如何解決眼前業績不夠的問題,在我看來,只要Luke稍微調整與業務及客戶之間的互動,以他的專業,數字的改變也只是時間的問題罷了,在我看來很簡單,但在他看來,這也許要花上好一段的時間,解決別人的問題就是增加自己的機會,但太多的人都是敗在自己的認知與情緒,機會不會平空而來、機會也不 是去求來的…只要你轉念,機會隨之就會出現。

四、神隊友跟豬隊友的迷思在哪裡?

如果你認為你的隊友是『豬隊友』… 請問問你自己是什麼隊友?最常見的就是你跟著其他隊友做一樣的事,出言奚落他、把責任都推給他…如果你做過這種事情的話,套一句成語,那就是『畜牲不如』,團隊是透過合作來達成目標,絕不是單靠其中的某位成員來撐場,如果你不放棄你的隊友、不把能力當成藉口…這才是一個神隊友的基本資格,所以別以為你在團隊裡能力出眾就是一個領導人物,如何把能力不足的隊友拉上來,這才是領導的真正面貌。

業績不好…自己的問題
配合不好…自己的問題
客戶落跑…自己的問題

什麼時候Luke可以學會把手指指向自己,檢討自己,他的業績及生命才會有翻轉的機會,看完這一篇文章,你是哪一個呢?2018年,讓我們從『豬』開始吧!




即時新聞分析:2018年到了…蔡總統五個終結低薪的方法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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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四天,今天看了蔡總統提到的『終結低薪』的五個方法,一年又過了,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仍對於勞動議題缺乏認知,低薪好像是一個全民議題,但討論的很多,卻沒有人提出有效的方法,結果就是把所有的行業又丟入了『最低標準』的黑洞中,看似勞方說話很大聲,占在街頭上聲勢很驚人,但隨著時間的過去,政策仍是通過,所以今天的這篇文章,我來分享一下我的看法,還是老話一句,我只代表我自己,但也歡迎大家來指教,希望我們可以除了鬼打牆之外,找出新的方向與解套方法。

一、資方不願意加薪的原因是什麼?

資方小氣?
資方黑心?

如果您心中是這種認知的話,那麼…未免太天真了吧,所有的薪資其實都會與法定成本連結在一起,沒錯,只要薪資一調整,所有的健保費、勞保費、勞工退休金都會隨之調漲,各位自行去拿勞健費的級距表去試算一下,要加薪之前,先清楚因此所產生的成本有多少,這是政府一直都在避而不談的議題,勞工朋友如果還是用抗爭做訴求,我只能說…要加早就加啦!

二、年金改革的背後就是挖東牆補西牆:

勞動政策的未爆彈其實跟勞基法沒有什麼關係,勞健保才是那個黑洞,我不懂的是年金改革為什麼不能一次到位?『繳少領多』這個漏洞一直不願意拿出來討論及改善,講一句老實話,連黑道收保護費都沒有那麼的扯,結果我們的法規卻一直重覆犯錯,妄想用月退來『延緩』勞保入不敷出的狀況,最後就是用轉型正義的口號來把所有的軍公教做一個清算的動作,說穿了就是執政黨就是要延續政權而做的妥協罷了,這是不會成功而且更有可能激發民變的一個政策,政府應該要三思而後行,否則這個結果將會是台灣的所有人民概括承受。

三、開放競爭遠比胡亂改革來的直接且有效:

我常說你去吃飯都可以選哪個菜不吃、哪個菜要吃…就業市場如果不能開放自由競爭,這裡所謂的自由競爭不是說無界限、無章法的競爭,但現在的做法不就是試圖把企業綁死然後用基本工資一點一點的往上墊嗎?26000這個數字喊了多久?結果現在來一個30000,我真的不知道這個邏輯在哪裡,我之前說過勞資雙方現在不是所有的議題僵持不下,所以現在要做的是聚焦所有的項目,如果加薪是唯一的目標,那就要有務實的遊戲規則,我舉幾個例子:

1. 各種行業別的薪資調查數據
2. 各種行業別的工時排班數據
3. 各種行業別的適合年紀範圍
4. 各種行業別的勞健保投保狀況

人力銀行都可以做,我不相信國家機器做不出來,如果以這四個標準值來設定,為什麼不能開放市場?美國的強大是來自於移民政策,我們如果一直閉門造車,不但不能與世界接觸,更會陷入自我感覺良好的狀況之中,證明你的價值就可以制定更好的價值,如果都要全民有獎,勞工不滿、企業拒絕,我看我到80歲都還看不到30000的政策落實。

四、利用法令來綁住資方的戰略必須要修正:

連符都貼了,結果還是一樣…!有沒有想過要用別的方式來處理目前的狀況呢?執政黨避重就輕、在野黨幸災樂禍,勞團的戰略必須要做修正,什麼時候可以接受『勞資不平等』的這個概念,才是一個務實的做法,否則低薪的現狀況將會持續的下去,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不要把妥協當做是一種低頭或或讓步,要務實的去規劃及協商才是真正的做法。

結語:

總統大人,我只是一介小民,有幸這篇文章可以被您看到的話,小弟句句屬實,30000這個支票一定會跳票,您是要當政客還是政治家,端看您的決心與選擇了,與各位分享小弟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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